2021年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旅发大会讲解员12名公告
2021年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旅发大会讲解员12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提升市政府会务服务水平,展示良好形象,更好地促进旅发大会举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旅发大会讲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旅发大会讲解员12人,其中男4人,女8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海林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旅发大会讲解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形象好,气质佳,口齿清晰,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高,男1.72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体重,男80公斤以内、女60公斤以内。
7、具有牡丹江市及所属县(市)区户籍。
8、具有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及退役军人,笔试环节给予加分。有1年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加5分,有2年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加8分,有3年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加10分;退役军人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林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海林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旅发大会讲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6寸全身生活照1张。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退伍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提供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海林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新华街2-A);政策咨询电话:0453-5617958。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海林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后果考生自负。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其中,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
1、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特长。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进入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道德、公务礼仪、政治法律、公文写作及海林市情等相关知识。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1、组织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社区或单位证明、查档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经考核或体检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照上述程序办法,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合格者,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相关待遇
人员聘用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先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对表现优秀的续签劳动合同。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林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旅发大会讲解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海林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公开招聘旅发大会讲解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