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公告(298人)
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简章
为切实加强贵安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现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雇员教师298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雇员教师人员,是指贵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总额以外,通过公开招聘,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从事专业性较强职位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参照贵安新区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幼儿园雇员教师可放宽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证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8.2016年以来参加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在贵安新区官网(www.gaxq.gov.cn)”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共3天。
地点:贵阳市实验小学贵安新区分校(花溪大学城思孟路)。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进场前需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入。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2份)(见附件2,应聘者自行下载录入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证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仅支持U盘拷贝);
7.考生个人承诺书及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4);
8.考生服从调剂承诺书原件(见附件5)。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方案、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5.本次乡镇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报名期间,每日17∶30后,将在贵安新区官网(www.gaxq.gov.cn)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招聘办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领取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超过4: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及递补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与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雇员招考。
八、体检
体检在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方式由招聘办报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入职考察环节。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中未按规定时间,规范提供相关资料的,由招聘办报经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后,将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和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
十、公示、聘用及递补相关事宜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安新区”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行文聘用,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贵阳市教育局贵安教育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所聘用人员进行岗位交流调整。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新任教师原则上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在上岗前,仍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放弃和试用期3个月内提出解聘的,由此产生的空岗,以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规定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公示,体检、考核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考核合格后,将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和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严格执行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三)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安新区官方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贵阳市教育局贵安教育管理处将根据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及师资情况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进行统一调剂,各中小学、幼儿园所聘用的雇员教师需服从调剂。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8922156
附件:附件1: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docx
贵安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雇员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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