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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40人公告

2021-06-06 18:34  |  枣庄高新区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1年山东省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40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1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加强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3年排名)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范围为国内高校中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分学科(见附件)毕业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以及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2021年枣庄高新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40名,其中博士5名、硕士20名、本科生10名、面向海外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5名。根据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岗位计划。具体岗位如下:

优选职位 优选名额 优选条件
学历 学位 性别 备注
综合管理岗A 5名 研究生 博士 不限  
综合管理岗B 20名 (其中法学一级学科1名,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2名, 城乡规划与设计专业1名) 研究生 硕士 不限 报考法学一级学科岗位的,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综合管理岗C 10名 (其中法学专业2名, 经济学类1名, 城乡规划专业1名) 本科 学士 不限 报考法学专业岗位的,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综合管理岗D(面向海外高校毕业生) 5名 本科 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在校或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具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9:00-6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2日14:00-6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zzctp.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1年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硕士、本科生岗位及面向海外高校毕业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职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社区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进行考察,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类职位未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或其他影响录用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察递补的方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进行体检。

  (六)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组织统一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三)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枣庄高新区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副职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符合国家公务员调任政策规定的,可择优推荐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按照博士每人每月5000元、硕士每人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5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在枣庄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高新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5万元、2万元购房补助。

  (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优选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优选的硕士,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协调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本公告由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2-8692209

  附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分学科目录

  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

  附件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分学科目录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目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分学科目录

  1、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2、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3、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4、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5、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

  7、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10、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11、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12、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13、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14、东北师范大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15、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16、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

  17、上海大学:机械工程(自定)

  18、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19、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20、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21、安微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22、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自定)

  23、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2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2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26、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2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自定)

  28、广西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29、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3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1、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32、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3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3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3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36、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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