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和田市赴内地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94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田市2021年赴内地高校招聘94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关注“和田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回复“教师”获取职位表、资格审查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原则上不限性别,因特殊需要,个别学科岗位可限制招聘男性。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学历要求:中小学阶段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教师资格要求: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在拟录用公示之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八)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要求,取得的教师资格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含当日)。
三、岗位设置
和田市共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94名,其中:小学78名,初中16名,语文41名,数学19名,英语10名,道德与法治5名,音乐3名,美术3名,科学3名,体育7名,信息技术2名,历史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6月12日启动,在各省市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月30日结束。
(二)招聘方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各地州可拿出一定比例赴内地高校组织专场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的政策,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或扫描二维码方式报名,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年龄、学历、普通话、教师资格证等,与发布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面试考核环节。
3.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可采取面谈、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由招聘组根据实际研究确定。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展考核,可视现场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比例,或设定考核分数线,并公布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4.体检、考察
①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入围人选。对其中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允许参加体检、考察,并签订个人承诺书,如进入录用公示环节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对入围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联系当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允许考生自行体检,并由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具体时间和地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②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③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或调剂。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考生发放考察表,考生须于6月29日前将考察表提交和田市教育局。
5.公示
7月6日,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程序正式上岗前由和田市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岗前培训
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报到时间,具体以和田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8月20日-8月27日,对新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和田地区教师培训服务中心牵头,和田市教育局自行组织实施。培训工作于8月27日之前完成,培训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食宿费用按有关规定由考生自行承担,培训合格后,由教师培训服务中心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7.聘用
招聘工作结束后,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总量内管理。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录取考生于9月1日报到上岗,自报到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新聘教师的档案须于9月1日上岗前提交和田市教育局,新聘教师9月1日起起薪。
赴内地招聘工作组
组长:李健(和田市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文英 15001535282
成员:杨文 18139197229
管晨荣15292669023
杜爱玲13565535111
和田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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