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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玉林北流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招聘人员公告(213人)

2021-07-02 19:24  |  rsj.yulin.gov.cn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021年北流市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小学教师和直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北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2021年北流市计划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小学教师和直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小学教师76名,直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137名(其中教师107名、保育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北流市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小学教师和直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3日至2003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玉林市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下载《2021年北流市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小学教师和直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备用(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证;

  4.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色证件照片2张(张贴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7月14日(8:00-12:00 ;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教育局一楼资助服务中心大厅(北流市永顺五区67号)。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公告

  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如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面试合格总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师范类、获奖情况(政府奖学金、 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教学技能奖、社团积极分子)、党员、团员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考察公告。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

  (一)选岗对象

  选岗对象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

  (二)选岗办法

  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相同,按照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办法确定选岗先后次序。用此办法无法确定选岗先后次序的,通过抽签办法确定。

  (三)选岗时间和地点

  由北流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公示

  北流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一、聘用及待遇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文件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凭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教师控制数备案手续。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招聘监督

  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咨询电话

  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十四、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北流市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小学教师和直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 2021年北流市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小学教师和直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北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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