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60人)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盘锦市大洼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60人)
2021年大洼区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6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盘锦市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其中:初中25人、小学35人,将全部派往义务教育学校、尤其农村中小学教学一线工作。相关专业及名额分配如下:
(一)初中拟招聘学科及人数(25人)
招聘学科: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物理1人、生物4人、道德与法治3人、历史2人、地理3人、体育2人。
(二)小学拟招聘学科及人数(35人)
招聘学科:语文11人、数学10人、英语7人、体育3人、音乐2人、美术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立志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91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或地区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4.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除特殊说明外,年龄、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均以2021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计算。
报考者应同时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1)初中: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及体育学科,学历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第二批次录取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并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学历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第二批次录取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应聘时,除报考放宽学历学科外,要求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即要求应聘岗位与考生所持有效学历证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
学历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5.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取得,将依法取消录取资格。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在编教职工;“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其他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3)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户籍地不限。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2021年盘锦市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盘锦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panjin.gov.cn/),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9:00-7月11日17:00。
2、准考证: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打印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7:00。
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3.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调整或取消的计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上传项,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你留言并退回报名申请,考生应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直到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二)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
专业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1)专业课: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满分120分。
(2)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全部为选择题),满分80分。
各报考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区教育、编办、人社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大洼教育公众号同步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2.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均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2021年盘锦市大洼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记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将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大洼教育公众号同步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时间及地点:待面试结束后通知。
1.体检。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指定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家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及国家对招聘教师岗位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执行。
2.考核。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采取函调方式进行。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递补人员体检要求和程序同上。
(七)录取与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大洼教育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按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纳入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招聘的教师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根据公示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备案管理
对拟聘人员确定后须填写《大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未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区人社部门不予备案。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0409
纪律监督电话:0427—3530406
附件:
1、2021年盘锦市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3、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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