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常德鼎城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6人)
2021年鼎城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鼎城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此次计划招聘辅警46名,其中,区局机关和派出所勤务辅警(含驻村辅警)29名(男),区局机关文职辅警6名 (男3名,其中一名文秘岗位,要求文字功底扎实;女3名),交警勤务辅警10名(男9名,女1名),交警文职辅警1名(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新闻宣传岗位,要求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新闻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各类新闻稿件及材料。薪酬待遇参照区局新闻宣传辅警标准)。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3、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4、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5、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等特殊岗位及退役军人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鼎城区公安局五楼政工室(521室)报名,联系电话:0736-7373903。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汽车驾驶证的也需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鼎城区公安局通知到个人。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参考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侧重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工作意向和所报职位匹配度等,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4、体能测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其他人员作为后备人选,在规定时段和范围内所报考的同类型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体检环节开始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至满额。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鼎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保密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的训练养成,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培训合格者明确2个月的试用期(从岗前培训起开始计算)。
3、工资标准按鼎城区公安局现有辅警工资标准执行,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等),实发月工资为2200元左右,并根据辅警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
4、一经聘用,辅警必须服从鼎城区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六、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辅警招聘工作由鼎城区公安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6-7373903
监督举报电话:0736-7373982
鼎城区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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