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庆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1年庆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27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人,其中庆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其余均属于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庆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户籍、学历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5、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6、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与黑龙江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或由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开具学位认证证明的,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公告在庆安县政府网站和庆安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不休);
3、 报名地点:庆安县人社局215室考录股(老公安局)。
4、咨询电话:0455-4321781;
5、报名时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
(三)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4日),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具备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供: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服务期满考核表;
(4)“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及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明确服役起止时间、岗位)、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公益岗位”:第一年上岗合同复印件(盖章)、县级就业部门出具的工作地点和上岗时间证明、工作连续满两年度的考核合格及以上考核表、《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3)需经县、市两级就业部门盖章。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
1、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低于9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播音员岗位采取现场播报与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播音员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播音员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沟通协调、综合能力、守法诚信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录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28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2、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场地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场地,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进出报名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3、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以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庆安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准考证发放、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庆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