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招幼儿教师及保育员公告(68人)
2021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招68名幼儿教师及保育员公告
太仆寺旗2021年公开招募
幼儿园公益性岗位简章
为解决太仆寺旗幼儿教育师资和保育力量不足问题,经旗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募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幼儿园公益性岗位68个,其中:幼儿园教师45名、保育员23名。
二、招募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具有太仆寺旗户籍(2021年7月1日之前落户)或系太仆寺旗生源。对在太仆寺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太仆寺旗教育系统在编在册职工配偶;太仆寺旗公办、公建民营、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不限户籍。
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7月1日之前,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保育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3年7月1日之前,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2020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7.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人员,也可报考。保育员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8.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9.服务期未满的项目人员,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办理辞职手续的,也可报名。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公务员和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募人员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募的是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和招募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3年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自行终止。
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照幼儿教育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单位规章制度、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约定事项,对招募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招募人员工作待遇为每人每月2500元,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从下一年度一月起,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增加,直至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招募人员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从发布招募公告的网站下载或到现场领取。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 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太仆寺旗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太仆寺旗公办、公建民营、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太仆寺旗教育系统在编在册职工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学校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太仆寺旗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幼儿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试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为说课(备课20分钟、说课5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器乐、声乐、舞蹈等三项中任选其一)部分和教具手工制作(60分钟)部分。其中说课、才艺展示部分的面试,考生所在考场和面试顺序均由考生抽签决定。资格审查合格考生30(含30)人以下的设1个面试考场;31至60人的平均分到2个面试考场,出现单数的放到第二考场进行面试;61人及以上的平均分到3个面试考场,多出的人数依次放到第三、第二考场。教具手工制作部分面试在说课和才艺展示面试之后进行,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教具手工制作部分设1个面试考场同时进行,按照说课、才艺展示面试的抽签号顺序对号就坐,并按号计分。考生面试总成绩=说课+才艺展示+教具手工制作。面试成绩中说课占50%,才艺展示占20%,教具手工制作占30%。
报考人员须用汉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参加面试总人数超过90人的,每个考场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前15名进入体检环节;不足90人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2:1比例确定招募岗位数,同时将招募岗位数平均分配到每个面试考场,按每个面试考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平均分配考生时出现奇数的,相应增加一个招募岗位。对同一面试考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幼儿教师实际招募计划数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2.保育员岗位:保育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2:1。对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募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及作答方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保育员实操(5分钟)。参加笔试人员分数由高到低按招募岗位2:1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2:1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考生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报考人员须用汉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保育员实际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保育员实际招募计划数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本次招募考试在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按照同一面试考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2次。保育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2次。递补时出现并列成绩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太仆寺旗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招募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招募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招募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2.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确定拟招募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
2、将拟招募人员情况在太仆寺旗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招募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对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经调查核实影响招募的,取消招募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报到
经公示确定招募的考生,由太旗教育局分配至相应单位安排工作。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募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募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募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募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9--5750787(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5221001(纪委派驻纪检组)
太仆寺旗教育局 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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