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教育系统学前教育待聘教师招聘公告(51人)
根据《松阳县学前教育待聘教师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松阳县学前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松阳县本次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5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需具有松阳县户籍或曾经具有松阳县户籍、曾经具有松阳县中小学学籍、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松阳县户籍。
2.户籍确认时间截止2021年8月10日。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均需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服从分配,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当场审核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 11:30;
地点:松阳县教育局人事科810办公室(水南街道南环路191-1号)。
2.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前请考生下载附件1《2021年松阳县学前教育待聘教师招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定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可不用提供。
3.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入库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舞蹈类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钢琴弹唱),未尽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采取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拟入库。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拟入库
根据面试结果,按面试成绩确定拟入库对象,并在松阳县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入库的,列为拟入库对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入库;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入库,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列为拟入库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578-8065526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801993
附件1:
附件1:2021年松阳县学前教育待聘教师招聘登记表(1).doc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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