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聊城市新启点教育有限公司招聘幼儿教师和保育员公告(90人)
2021年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简章(90人)
为保证2021秋季幼儿园工作正常开展,东安集团子公司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现委托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标准。
(三)任职条件:
幼儿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保育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资格证或已接受保育员资格证培训,提供培训机构证明,并在签订合同一年内取得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査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要求
岗位序号 | 招聘人数 | 招聘单位及人数(幼儿教师及保育员) |
(一) | 18 | 风貌街实验幼儿园、郑坑东实验幼儿园、兴华路实验幼儿园、新启点颐馨园幼儿园 |
(二) | 20 | 桥头王实验幼儿园、缤纷实验幼儿园、新启点颐馨园幼儿园 |
(三) | 18 | 利民实验幼儿园、小东关实验幼儿园、唐庄实验幼儿园 |
(四) | 17 | 湖南路实验幼儿园、付庄实验幼儿园、代庄实验幼儿园、姚庄实验幼儿园 |
(五) | 17 | 昌润路实验幼儿园、站前实验幼儿园、嘉明实验幼儿园、郭庄实验幼儿园 |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聘用单位。如有岗位调整,报考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分配。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17:00结束(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周日不受理。)
现场地点:星光大厦七楼707室(东昌路与花园路十字路口向东200米路南,大润发超市西邻写字楼)
四、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应聘者下载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报告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三)核发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核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温馨提醒: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设任何考试培训课程和培训点。)
五、聘用程序
(一)闭卷笔试。
笔试采取试卷答题的形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或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需求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二)组织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由同一评委组负责面试。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按需求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三)考察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理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工作、拟任岗位资格等表现。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体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决定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聘用单位,并在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
六、薪酬待遇及试用期
(一)聘用人员与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招收兼职人员,聘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二)幼儿教师:月薪资待遇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2700-300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保育员:月薪资待遇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2200-250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均为160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一)应聘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三)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简章由招聘方负责解释。招聘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计划,并享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635-8325199(三实人力)
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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