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宿迁宿城区卫健局面向农村医学应届毕业生选聘公告(30人)
按照农村医学政策,决定面向2021年农村医学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宿城区卫健局定向2021年农村医学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共计30人。(详见宿城区卫健局定向2021年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称岗位表)。
二、选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宿迁卫校2021年(宿城区籍)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为已取得农村医学专业毕业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校察看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选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宿城区卫健局808房间东门(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成功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手机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考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由宿城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报名岗位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四) 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卫健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 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公示期间因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年内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2、对录用人员,由所在地卫健服务中心根据岗位需求分配到村卫生室。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或考生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3、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多地发生病例,疫情防控不能松懈。考生报名时要求如下:
(1)现场报名前,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例。
(2)考生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到现场进行报名:28天内有出境史的;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居民“苏康码”为红、黄码的。有此类情形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行准备),等候时保持一米间距,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
监督电话:
宿城区纪检第八派驻组:0527-80979909
咨询电话
宿城区卫健局:0527-80975995 0527-80975996
附件:宿城区卫健局定向2021年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表
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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