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襄阳枣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工作,枣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交通管理工作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3日至2003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枣阳户籍;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纹身,单侧祼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听力良好,身高在170CM以上;
7. 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以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1,内容需打印,不得手写),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可凭身份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助办理);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及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测人员。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男子10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属于面试加分对象。
(五)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
(六)政审
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体检人选。
(八)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枣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需至少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枣阳市人事考试网及招聘单位网站或新媒体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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