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36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队伍,清远市清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合同制临聘人员,合同期限两年。基本工资参照清城区政府对购买服务人员的相关文件执行,加班费、值班费等补贴及绩效可参照用人单位临聘人员标准执行。
基本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类:
员级:45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其他福利)。
助理级:52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其他福利)。
中级:70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其他福利)。
副高级:100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其他福利)。
正高级:130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其他福利)。
2.行政辅助类:
大专:42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其他福利)。
本科:48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其他福利)。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时间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3-3316398)。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求职表(考生到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医学类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区卫健局负责监督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请各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并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六、其他
1.部分急需紧缺岗位,考生报名时如果在报名表中选择服从调配,当没有被所报考的岗位录用,可根据飞来峡镇卫生院报考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是否调整到飞来峡镇卫生院空缺岗位,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2.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年龄要求截止至公告落款日。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6.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822693。
附件:1.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