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34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工作,根据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4名(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湟中区公安局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本省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在外省服役或在我省部队服役的退役士兵;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6日至200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4.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和曾在湟中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上工作过,本人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8:30时至2021年11月25日18:00时。报名地点:湟中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0971-2272811。报名提供材料: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转、退伍军人有效证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发现考生报名资料造假,即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需求1:3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进入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五)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报考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确定,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需求1:1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湟中区公安局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执行,最低不低于3000元,另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年龄、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二)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2.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考试报名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
(四)招聘辅警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的岗位为准。
(五)监督电话:湟中区公安局督察大队:0971-2272812
(六)报名时,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同时需提供本人行程码、健康码。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