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百色市直公办高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148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育人才引进渠道,解决市直公办高中高考综合改革师资配备不足、结构性短缺问题,根据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百色市直公办高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专项招聘工作,分别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三院校举行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本次专项招聘设置招聘岗位52个,共招聘148名专任教师,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百色市直公办高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2021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招聘,但须在毕业后、参加体检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2021年度百色市直高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服务年限
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发布招聘公告、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1月23日在百色人才网、百色教育网等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委托相关高校在学校招生就业网或就业宣传栏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告附件查阅相关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结束后的岗位调整在百色人才网、百色教育网等网站进行通告。
(二)招聘宣讲
1. 现场宣讲
11月26日9: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宣讲(约1小时);
12月10日15:30在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宣讲(约1小时);
12月11日10:00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宣讲(约1小时)。
2.宣讲程序
(1)观看专题片;
(2)宣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引进及教师扶持有关政策;
(3)政策解答,互动交流。
(三)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分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三个专场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根据招聘地点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3个专场报名仅限本校2022届毕业生。
1.现场报名:
11月26日9:00-11: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专场招聘展台接受现场报名;12月10日15:30-17:30在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专场招聘展台接受现场报名;12月11日9:30-11:30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专场招聘展台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信息登记表、学业成绩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招聘,但须在毕业后、参加体检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已在广西师范大学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专场报名。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发放笔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笔试及面试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第一场: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举行,11月26日15:00-16:00笔试,11月27日8:30开始面试。根据招聘地点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应试人员为参加本场招聘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广西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
第二场: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举行,12月11日15:00-16:00笔试,12月12日8:30开始面试。根据招聘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由南宁师范大学确定可入校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
2.笔试(基础知识考试)工作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等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试讲)工作
(1)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由工作人员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前报名人数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因个别放弃笔试造成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需开考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市人社局已审批同意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面试程序不再上报)。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依据,不计入考生聘用最终总成绩。
(2)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其中: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环节的主要依据。
(3)面试要求。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报考人员与评委见面。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透露姓名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六)确定聘用意向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意向人选。出现以下情形的,增加筛选条件或方式确定聘用意向人选: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聘用意向人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由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聘用意向人选。
(七)签订协议书
确定聘用意向人选后,由用人单位、聘用意向人选及毕业院校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与聘用意向人选签订《2021年百色市直公办高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专项招聘聘用意向协议书》。
(八)考核
1.考核时间:广西师范大学专场的拟聘用人员考核时间拟定11月28日;南宁师范大学专场的拟聘用人员考核拟定12月13日。具体时间以招聘学校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考核办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考核,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九)体检
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于2022年8月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政办〔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进行体检。
(十)公示
体检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百色人才网、百色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防疫要求
(一)报考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现场。
报考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活动相关安排,以具体相关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凡涉及本次专项招聘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
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市教育局:0776-2840842。
2.市人社局:0776-284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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