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城镇下岗退役军人再就业专项岗位招聘100人公告
2021年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城镇下岗退役军人再就业专项岗位招聘10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推进松原市宁江区城镇下岗退役军人再就业工作,经松原市宁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面向宁江区城镇下岗退役军人开展专项岗位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项岗位100个。其中:纪委监委保安岗位4个;工信局安全生产辅助岗位2个;商务局安全生产辅助岗位4个;农业局保安岗位2个;水利局采砂监管岗位10个;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辅助岗位10个;城区办城市治理辅助岗位30个;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安岗位38个。
二、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由原政府安置工作并在宁江区域内因国有企业政策性改制下岗,身体健康,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下岗退役军人。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范围:男性,59周岁以下(1962年12月7日之后出生),女性54周岁以下(1967年12月7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12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一)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填写《松原市宁江区城镇下岗退役军人再就业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需正反面复印);
3.近期同版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5.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6.低保证或特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下岗单位主管局分别负责审查确认国有企业下岗身份和退役军人身份;由人社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江分局负责审查确认失业状态(包括:是否在域内外国有企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及社区村委会任职、是否已享受退休待遇、是否有各类工商登记信息);公安部门负责确认是否有犯罪记录和政治审查。
五、体检及考试
(一)体检。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为血常规、肝功能、DR胸透、脑部CT等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对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人员,将由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闭卷、百分制考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文史常识、时事政治等。此次考试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自备考试用品。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准考证发放及笔试成绩在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1.将经过资格审查、体检、政审或笔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松原市宁江区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同选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
3.正式聘用人员在接到报到通知后7日内未报到或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以及放弃政府帮扶就业机会。
七、有关待遇
专项岗位工资为1760元/月(按照吉林省松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参照公益性岗位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障补贴,并在相关政策指导下按第三方派遣协议执行,本次专项岗位开发,不涉及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及不溯及以往问题。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9日—12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松原市宁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江区民康街89号)。
九、政策咨询电话
松原市宁江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0438-3190776
松原市宁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