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宿迁泗洪县教育系统公开教师招聘公告(105人)
为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泗洪县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正式事业编制)10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 《紧缺急需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急需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志愿在泗洪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 5 年。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基 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2. 县(区)优课或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市(设区市)级及以上 优课、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3. 县(区)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教师,市(设区市)级及以上基本功竞 赛获奖教师。
4. 具有相关学段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 5 年的;
5. 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 级等处分不满 3 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0 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或 2019 年、2020 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 3 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 未满 5 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 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 号、苏政办发〔2014〕114 号、 宿公通 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 号、洪政办发〔2015〕97 号 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0527—80618023);
8.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 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9.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 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 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0.泗洪县内各学校现有事业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联合组 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 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 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 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 年 12 月 18 日 9:00—12 月 23 日 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 年 12 月 18 日 9:00—12 月 23 日 21:00
陈述申辩时间2021 年 12 月 18 日 9:00—12 月 25 日 16:00
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短信回复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 看。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网址(扫码右侧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 《岗位简介表》(附件)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 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 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 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 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符 合报考条件第(五)条所列的荣誉称号或获奖证书材料。⑥近期 2 寸免冠 证件照片 2 张。
上述材料①-⑤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按顺序放置。
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收取考试费用 100 元/人。通过资格复审且完成 缴费的,即为报名成功。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 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 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 复审现场公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考点所在省份的健康码, 资格复审(考试)前,考生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 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并无干咳等 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 县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考试 考试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 时间、地点在江苏省泗洪县(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 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 人数开考。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采取演课(试讲)形式进行。报 名成功人员超过招聘人数 3 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笔试,根据考生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3 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须达到 60 分(即面试总分的 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考生。(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 30%、面试成绩占 70%的比例计 4 算总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 前,如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直接面试 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 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体检 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前已 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 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纳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结果将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公开选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 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 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 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 公开选岗,每名考生 选岗时间不超过 2 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 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 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 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 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 单,并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 员须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专 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 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公 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 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 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 5 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 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 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 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 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 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简章发布。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 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三)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 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 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 搭建统一的集中 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 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 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 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 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 6 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