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第二批选调中小学校教师公告(100人)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中小学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乡镇中小学校第二次公开选调100名中小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数及名额详见附件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城区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都安县在编在岗乡镇中小学校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全县在编在岗乡镇中小学教师,且服务期满以上(安阳中学、安阳镇第一至第四小学、澄江中学、澄江镇八仙小学等学校教师不能报考;原都安县特岗教师,转岗入编满两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2003年11月30日至197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7.具体报名条件以《计划表》为准,选调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2.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法律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选调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
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选调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合格后进行面试、考核、选调。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班时间。
2. 报名地点: 自治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3.联系电话: 0778-5224278、0778-6891609。
4.报名方式:
(1)填写《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表各栏目按规定填写。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应报考职位所要求其他资格条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班时间。
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组织选调单位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其报考岗位资格要求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律法规及近期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 笔试时间: 2022年1月15日上午8:30—10:30。
3. 笔试地点: 都安县初级中学。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确定对象与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将拟选调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各项工作务必做到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公开选调过程出现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选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
2.选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并负责对本选调公告的解释。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凡与参与选调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特别提示:
1. 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在整个选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选用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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