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公告(739人)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和边境管理总队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9名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739名,其中公安厅机关文职辅警40名;留置看护勤务辅警10名;看守所文职辅警10名;边境管理总队勤务辅警679名。公安厅机关文职辅警、留置看护勤务辅警、看守所文职辅警工作地点均在呼和浩特市。边境管理总队勤务辅警工作地点在自治区边境线各站(所),具体地点见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户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
6.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2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3月14日(不含)之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且未满5年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八个考点,笔试地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确定,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统一在报考职位工作地所在盟市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9点至3月20日17点。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及时修改。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3月22日16点。由自治区公安厅选派专人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17点,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考务费。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扫描件。低保证明在2022年2月20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2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有关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的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格式,于2022年3月23日12:00前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impta_gwy@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等信息,相关证件扫描件均不要添加成压缩文件)。
6.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三)打印准考证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测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笔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应聘人员,笔试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蒙古文试题各占50%,分别用相应的文字作答。其他职位笔试试卷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 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站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要求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发布。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被聘用后不能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自治区公安厅将取消聘用资格。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护边员需边境管理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供由旗县边防委开具的就职证明、护边员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护边员审批表(复印件),以及由旗县财政局开具的补助发放证明、护边员一卡通补助流水或护边员补助流水;
(7)应聘人员属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
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护照)(如身份证丢失,需携带户口簿等原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体能测试通知单(网上打印)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1.男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2.女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1;
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3(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比例的职位,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范围,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面试在自治区人事考试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2.除边境管理辅警职位外,对于其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具有聘用资格。
3.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业能力成绩当场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具有聘用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成绩×30%。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对按照以上排序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体检和考察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考察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和考察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上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规定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自治区公安厅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后辅警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有效期
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分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对仍有空缺且无递补人员的职位,可以组织补录,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符合职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按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
六、薪酬待遇和员额
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和薪酬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环节后放弃的,需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被记录在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次招聘除报考费(网上报名阶段)和体检费(体检和考察阶段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自治区公安厅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九)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咨询时间:3月16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和留置看护勤务辅警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