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长沙市长沙县面向我县乡镇学校选调城区教师公告(80人)
为充分调动我县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同意,2022年面向我县乡镇学校选调城区教师80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考对象
(1)城区高中(长沙县昌济中学、县七中)教师岗位面向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2)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初中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3)城区小学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初中和小学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4)城区幼儿园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二、报考岗位、职数
三、报考条件
1、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认定的学科与所报科目相应(其中科学科目可放宽至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其他要求:
(1)师德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3)公费定向师范生达到服务期限,招聘教师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时间满5年。
3、不能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5年内考录城区后,申请并已回农村任教的教师。
四、考选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每个报考对象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0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县教育局518会议室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教育阶段所涉及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五项管理及“双减”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22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
1、考试结束后,教育局根据岗位所需职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按年龄大小决定取舍,取年龄大的,舍年龄小的);
2、所在学校在中心学校的监督下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测评会议,对该校入围考察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后所在学校、镇街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并将考察测评表交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测评票“合格及以上”得票率未达到90%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届时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自主选岗
公示期满后,按县教育局明确的岗位(另行公布),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如名次成绩相同,按年龄大小选岗,年龄大的先选),自主选岗工作由长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办理有关人事编制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分年龄段的岗位,35周岁以上即1986年7月2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0日后出生。如某一年龄段报名人数未达到职位数,岗位职数调整到另一个年龄段。
2、被录取后的人员只能受聘到相应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等级按新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按照新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情况及政策执行。
3、新单位不负责安排住房或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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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