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我办202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7月1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c@hmo.gov.cn进行面试确认。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职位面试”(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2年7月18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rensc@hmo.gov.cn。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于7月19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rensc@hmo.gov.cn。
(一)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插入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见附件4)。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其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材料。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文件总大小不超过5M。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时间安排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于2022年7月25日(周一)进行,考生全天封闭。
1.报考政研司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3001)的考生上午进行面试,下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2.报考宣传司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7001)的考生上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下午进行面试。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传达室报到,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考生面试当日截至8:30没有到达报到地点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将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提前1天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考察前,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rensc@hmo.gov.cn,考察时提供原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见附件5-1)。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6)。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考生全程封闭管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完毕后取回。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将不予录用,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面试当天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大数据行程码“绿码”和北京健康宝“绿码”,并现场接受体温检测。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要服从现场安排。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7)请于7月19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rensc@hmo.gov.cn。
(三)我办公务员考录工作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10-68576818、68576791(传真)。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