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仙桃市教育局城区学校遴选部分教师招聘公告(190人)
根据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意见》(仙教办〔2019〕14号)精神,为积极改善城乡师资不均衡的现状,推进教师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2022年暑期从农村学校遴选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盘活教师队伍资源,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
二、基本原则
(一)促进教师交流。畅通城乡教师交流使用的渠道,采取“总量控制,动态平衡”的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均衡师资配置。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解决超编学校教师的岗位聘用难题,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提升教师素养。激活农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师德涵养与专业素养不断提升。
三、遴选范围
全市各乡镇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遴选不跨学段,小学学段在小学教师中遴选,初中学段在初中教师中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在岗教师(办理正常借调手续除外),不认真履职教师不得推荐报考。
(四)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在同一乡镇公办学校连续任教5年以上。
(七)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男教师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女教师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评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交流计划
根据城乡学校人事编制和学科结构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城区学校岗位需求,确定此次计划遴选交流190人(每个学科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1.5的,核减相应学科岗位计划数)。具体学段学科如下:
六、遴选办法及程序
本次遴选分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推荐、考试、结果公布和选岗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可根据个人意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仙桃市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任教申请表》(附表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明确学段学科。
(二)学校审核推荐。各地各校对申报教师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在满足秋季学期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日常表现差、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教师不予推荐。由各中心学校审核汇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1.《2022年仙桃市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任教申请表》;2.《仙桃市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任教申请教师花名册》(见附表二);3.个人登记照片(电子登记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于7月24日下午15:00前报市局人事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35692642@qq.com),逾期视作放弃。
(三)考试。考试主要采取分学段学科笔试的方式进行,部分学科增加技能面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小学学段以小学学科知识为主,适当增加初中衔接知识;初中学段以初中学科知识为主。
2.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科技4个学科增加技能面试,分值为100分。最终成绩采取笔试加面试按5:5折算计分。
3.考试定于7月29日在市荣怀学校进行。笔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4科面试开始时间为下午14:00。各乡镇中心学校7月28日上午11:00前到市考试院集中领取参考教师准考证。参考教师持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四)结果公布。7月30日下午公布考试成绩,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五)选岗。根据考试成绩,分学段学科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教龄、学历、年龄排序),对照岗位需求依次选岗,并完成调动手续。
1.各镇办中心学校通知入围教师7月31日上午9:00参加现场选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作放弃选岗权利,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岗位。
2.为确保各乡镇秋季学期正常教学秩序,凡遴选通过的教师,如原乡镇学校该学科教师紧缺且暂时无法新增补充的,在原学校继续留用任教一年,其人事关系调到已选岗的城区学校。
市教育局在遴选考试过程中对参考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需要递补人选的,按成绩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遴选交流是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此次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地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好遴选各项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各级文件内容,领会改革精神,宣传好、解读好遴选工作的政策要求,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三)确保稳定实施。城区学校要切实做好人员清理,在彻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岗位设置;农村学校在保证秋季教学秩序的基础上,组织好人员推荐,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稳定。
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仙桃市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任教申请表.doc |
附件2:2022年仙桃市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任教申请教师汇总花名册.xlsx |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