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招考勤务辅警公告(251人)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勤务辅警,具体招考方案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勤务辅警25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平谷区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公安勤务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18至35(含)周岁(1986年8月22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口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净身高172CM以上,女性净身高 160CM以上。体重指数不能大于等于28或小于等于18.5,(体重指数=体重除以身高的平方(kg/m2),例如身高175,按照此公式计算,体重不能大于85.75kg,不能低于56.65kg)。
(八)从事过司法相关工作、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外语专业、会计专业、审计专业、医学专业、复转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勤务辅警。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5.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8月15日,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24日下午17:00。
2.报名网址:公招网(http://www.gongzhao.com.cn),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注册个人账号,按照要求填报信息。
3.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1.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结果。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如有疑问,及时向资格初审单位咨询。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线上形式进行,线上笔试分为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两个阶段。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将于报名结束后48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以及通讯畅通。因报名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报名人员错过考试通知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当天告知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登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考生可进入面试。考生可登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询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1.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3.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询,并通知到个人。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七)成绩公示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考计划人数时,按照本科学历、专业特长、退役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顺序优先录用。
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考生可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询考试成绩。
(八)政审、心理测试、体检
1.对拟录用人员依次进行政审、心理测试、体检。
2.按照考试结果,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录用人员个人负担。
3.政审、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一)工资待遇。实发工资4600元/月左右(其中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值加班补助等)。
(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考核绩效等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
五、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考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招考期间报考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所产生相应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89972402(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考系统咨询电话:010-68771218,010-68771372(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