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吉林延边图们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图们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男性),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图们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之间出生),延边州户籍;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其他要求,矫正视力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癫痫等疾病和传染病。
7.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图们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及招聘报名表。
2.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需要优先、放宽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条件的,迁入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7.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报名程序
登录“图们公安警讯”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图们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个人承诺书》《辅警政审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图们市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在考试之前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方式进行。按照笔试、体能测试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成绩相同的,按照先比较体能测试成绩,再比较笔试成绩的顺序,体测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测成绩低的,排名在后。体能测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照1000米跑、4x10米折返跑、纵向摸高的顺序,依次比较单项分数,分数高的,排名在前,分数低的,排名在后。
(一)笔试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①10米×4折返跑(30分);②纵跳摸高(30分);③男子1000米(40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2.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1.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3.录用人员如一年内在试用期考察不合格或工作中辞职、辞退者,则由参加考试人员排名进行递补,择优录用。
七、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
2.工资定为3,943.93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市财政局负责。图们市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防疫要求:报考人员需出示2日内医院开具的核酸检测报告,佩戴标准医学口罩;报考人员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中承诺人处需本人签名。
7.本实施方案由图们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8.监督举报电话:0433-3657011。
点击下载>>>报名表和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