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336人)
为确保锡林郭勒盟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内人社办发(2022)2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3〕25号)精神和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6名(事业编制),其中:盟直事业单位招聘72名,旗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264名(旗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200名,苏木乡镇事业单位64名);党群序列事业单位招聘77名,政府序列事业单位招聘259名;专项招聘“项目人员”115名、“高校毕业生”104名、"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7名、“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5名、“退役士兵”3名、"残疾人"1名,"普通岗位"101名。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82名。
(一)“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三)"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是指在2023年6月15日(不含)之前在锡林郭勒盟任嘎查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锡林郭勒盟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
(四)"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是指在2023年6月15日(不含)之前在锡林郭勒盟任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现任锡林郭勒盟社区正职(党组织书记、主任)、副职(党组织副书记、副主任)的社区工作者和现工作在锡林郭勒盟社区且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荣誉称号的社区工作者。
(五)"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包括"专项招聘岗位"和“普通岗位”两大类,其中:“专项招聘岗位"是指专项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退役士兵”、“残疾人"的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6。其余岗位为“普通岗位”,具体详见附件7。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5日(不含)至2005年6月15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5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生源)、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海外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6月15日(不含)之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须政审的岗位(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前,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岗位表中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录用、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org.cn/)。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
3.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专项招聘岗位”(专项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退役士兵”、"残疾人"的岗位)报名工作。对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项招聘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对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缴费人员,提供一次改报机会,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改报申请,对改报后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放弃改报机会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所缴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可在第二阶段(须重新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普通岗位”进行报考。
报考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上传经签批同意的《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推荐表》(附件8)扫描件、《专项招聘"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推荐表》(附件9)扫描件。对未按要求上传扫描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8:30至6月18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5日8:30至6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5日8:30至6月19日17:30
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岗位(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缴费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布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6月21日。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工作。对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对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缴费人员,提供一次改报机会,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改报申请,对改报后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放弃改报机会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所缴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至6月27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至6月28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至6月28日17:30
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岗位(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缴费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6.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对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工作简历中还须填写担任"两委"成员时间和现任职务时间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情况。
7.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8.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间,可拨打咨询电话予以确认(党群序列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479—8223309;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479—8278199)。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材料。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0.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信息,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12.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5日8:30至6月19日12:00
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至6月28日12:00
2.资格初审意见在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作出。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退回,应聘人员根据“退回”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应聘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前,可自行修改信息。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笔试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第一阶段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7:30
第二阶段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17:30对未按时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缴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锡林郭勒盟减免报考费申请表》(附件10),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减免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还至应聘人员银行账户。对笔试缺考或逾期提交申请的,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在相应报名阶段缴费截止时间之前(即第一阶段报名人员须在6月19日17:30之前,第二阶段报名人员须在6月
28日17:30之前),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所在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以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形式(标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发送至xlglmgkzp@126.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对逾期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地点设在锡林浩特市,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和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2.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3日8:3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和“蒙古文试题”两部分,分值各占50%,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试题"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应聘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退役士兵”、"残疾人”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开考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其中: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广播汉语播音主持人、电视汉语男播音员、电视汉语女播音员、男摄像记者岗位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其他岗位面试工作由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文字,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成绩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应聘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环节确定面试答题语种),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当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不含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广播汉语播音主持人、电视汉语男播音员、电视汉语女播音员、男摄像记者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间题或反映间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间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最低服务期限。部分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详见招聘岗位表)。相关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党群序列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479—8223309(盟委组织部)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479—8278199(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479—8109925
附件:
附件下载1:附件1.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项目人员岗位).xlsx
附件下载2:附件2.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高校毕业生岗位).xlsx
附件下载3:附件3.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xlsx
附件下载4:附件4.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xlsx
附件下载5:附件5.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退役士兵岗位).xlsx
附件下载6:附件6.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残疾人岗位).xlsx
附件下载7:附件7.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普通岗位).xlsx
附件下载8:附件8.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推荐表.xlsx
附件下载9:附件9.专项招聘“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推荐表.xlsx
附件下载10:附件10.锡林郭勒盟减免报考费申请表.doc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