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青浦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面向全市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选聘外聘法律顾问15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 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均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 未在3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5. 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
6.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优先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优先考虑
1.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者;
2.精通城市管理、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房地产、公司商事、财政税务、劳动人事、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知识产权、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四)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参与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及其他案件办理;
(六)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八)协助提供法治培训、法制宣传等服务;
(九)协助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十)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组织
成立青浦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分管副区长,区委办、区府办、区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4日起至12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青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青浦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青浦”微信公众号下载《上海市青浦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pqflgw@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231号,青浦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法律顾问选聘小组)收,电话59723113。
2.单位推荐
由所在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要求及提交方式同上。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
1.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差额原则确定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
2.选聘委员会开展综合评审,根据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评定拟聘任人选。
3.将拟聘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聘任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
(四)签约并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外聘法律顾问,区委、区政府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
咨询电话:59723152 597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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