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补招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补招公告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根据《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许昌市建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计划
共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其中,战斗员12名、驾驶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消防工作,责任心强,甘于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由于灭火救援工作的特殊性,本次招聘仅限男性报名,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年龄放宽条件参照报考条件(二)。
7.驾驶员须具有B类及以上级别驾驶证。
(二)优先及放宽条件
1.具有烹饪经验的优先考虑;
2.具有体能、技能、计算机、维修、文艺等特长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优先考虑;
3.具有C类及以上级别驾驶证、舟艇驾驶证、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手证的优先考虑;
4.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优先考虑;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B类及以上级别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具有灭火救援工作经历或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不予招聘条件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两年内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队员员工作的情形。
三、相关待遇
(一)奖励政策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奖励。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二)工资待遇
战斗员初级工资3500-4500元/月;驾驶员初级工资4000-55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工资2500元/月。表现优异、特长突出者,经考核后可缩短试用期时长。
入职后按照工资政策定期增资,为队员依法办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大病保险,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入职满6个月,根据个人意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岗位补贴
集中培训结束后,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考核成绩评定为优秀的,享受军龄套改政策;本科以上学历的,享受岗位等级评定;班长、副班长、通讯员、驾驶员、装备技师、文书等岗位按照相关要求发放岗位补贴,一人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及两种以上岗位补贴,取最高标准补贴。
(四)生活待遇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44元/人·天的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人员被装统一发放,每年安排体检1次。
(五)休假制度
消防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按照准军事化模式管理,履行执勤战备职责。在保证执勤力量、队伍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享受月轮休、年休假、陪产假等假期。
轮休假时间以队员岗级界定,五级队员轮休假为6天/月,年休假为10天;四级队员轮休假为8天/月,年休假为10天;三级队员以上(包含三级)轮休假为10天/月,年休假为15天。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在配偶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可享受陪产假30天。试用期期间,轮休假为4天/月。(所有年休假当月不享受月轮休假,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四、招收程序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队员由许昌市建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实施,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体格检查、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所持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报名表》两份(见附件1,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
4.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退伍军人、有B类以上驾驶证、舟艇操作证、无人机操作手证的一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适时由许昌市建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12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跑,累计两项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结构化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从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和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予以淘汰。
(五)体格检查
适时组织体能测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入职满6个月后,报销体检费用。对不易发现的疾病:间歇性精神病、癫痫、心脏、传染病、遗传疾病等前期有病史的,并在入职前或集中培训前未如实报告的,如在工作期间再次发病,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将按照不予录用或直接辞退处理。
(六)聘用集训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本人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凡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3个月培训期满进行考核,培训期内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和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不予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合格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方能上岗工作。集中培训期间当月工作时间未满15天离职的,不发放当月工资薪酬,并按照规定缴纳被装清洗费。
五、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队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除遂行日常处置火灾、洪涝灾害救援、地震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保障等综合抢险救援任务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条令纲要、业务理论等。集训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人员分配至大队所属消防站参与一线执勤备战。
六、报名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报名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D幢10楼10061室
(二)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0374—2626029
(三)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四)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uaCcnW-tkJTRGAf4FrSH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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