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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十二师师属一类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公告

2024-08-23 13:25  |  第十二师师  |  责编:华图在线 点击收藏

  第十二师师属一类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实施意见》(兵党办发〔2020〕22号),根据十二师师属国有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师属一类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量

  市场化选聘经理层7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

  1.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3名;

  2.新疆九鼎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名;

  3.新疆中瑞商贸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名。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2.工作能力方面。有较强的战略决策、推动执行、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依法经营,市场竞争一是和开拓创新精神强。

  3.专业知识方面。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运作,拥有先进经验理念、管理水平,掌握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职业素养方面,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诚信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职业信誉和作风形象良好。

  5.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资格

  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资本运作)

  岗位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金融、经济、法律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熟悉市场规则和业务流程;

  3.具备企业管理、金融、投资、基金管理等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执行能力;

  4.熟悉银行、私募基金、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结构化产品的融资、投资,熟悉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业务模式,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

  5.熟悉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运作模式和《公司法》等经济法规,具有国际化企业管理视野,优秀的组织领导和执行能力。

  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资产盘活、招商运营)

  岗位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济学、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5年以上大型商业招商工作经验,3年以上招商团队管理工作经验,能够把握各种商业业态的发展动态;

  3.在资产盘活及招商运营方面具备丰富的实战管理经验;

  4.掌握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市场敏感度高,具有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谈判经验;

  5.熟悉招商操作程序和招商渠道,熟悉商业地产运营模式、业界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客户开发和客户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矿产资源开发)

  岗位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管理类、采矿、选矿、地质勘探等相关专业;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8年及以上煤矿、铜矿等矿产行业工作经历,有3年及以上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熟悉矿产资源类项目生产过程;从事过年产百万吨以上大型矿产资源类项目的工程基建、生产管理等工作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项目生产运作能力。

  新疆九鼎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贸方向)

  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贸易企业管理从业经历,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有资源;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济、贸易、管理等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丰富的农产品贸易领域工作经验,熟悉国内贸易市场和相关业务流程;

  5.熟悉国内贸易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为企业的内贸业务制定合规且有效的策略;

  6.具备良好的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为企业的内贸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持;

  7.拥有出色的商务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能够与供应商、客户等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新疆九鼎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外向型工作方向)

  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国际贸易企业管理从业经历,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有资源;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国际贸易、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备丰富的外向型工作经验和市场资源,熟悉国际市场的运作规律和业务流程,尤其是中亚、西亚和俄罗斯市场;

  5.熟悉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相关政策;

  6.拥有出色的商务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国外客户、合作伙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业务洽谈;

  7.具备良好的风险防控意识,能够识别和应对外贸业务中的各类风险。

  新疆中瑞商贸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商贸物流、外贸发展方向)

  岗位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类、金融类等相关专业;具备副高及以上相关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共产党员优先考虑;

  2.具有5年以上现代商贸物流、外贸发展、物流市场园区、商业中心、专业市场运营管理、招商运营、供应链贸易、自贸区政策运行等相关企业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3.熟悉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强;

  4.熟悉现代商贸物流现代专业市场园区打造、企业经营管理、智慧园区、智慧物流、外贸业务、自贸区落地政策执行研究、供应链业务、创造专业市场盈利模式方向;

  5.担任同等规模企业3-5年副职高管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6.熟悉国有企业的运作模式和《公司法》等经济法规,具有国际化企业管理视野,优秀的组织领导和执行能力;

  7.有较强团队及财务管理能力,能独力组建并带领团队,有较强的营收、成本意识;

  8.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新疆中瑞商贸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商贸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方向)

  岗位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化、软件工程、电子通信、物联网等相关专业;具备副高及以上相关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共产党员优先考虑;

  2.具有8年以上大型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建设、信息管理方面的知识;有现代智慧园区相关项目经验,具备企业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有国企组织实施信息化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现代商贸物流平台项目建设、运维管理;熟悉产业园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服务模式、熟悉产业园区相关政策、发展趋势;精通物联网、云计算、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发展趋势管理及工作经验;

  4.负责统筹推进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化园区建设、技术平台搭建、业务平台搭建、业务流程优化、数据分析与利用、数字化组织管理、信息化数据分析、贸易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等信息化搭建;维护网络安全、网络舆情等方面,以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和竞争力;

  5.担任同等规模企业3-5年副职高管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6.熟悉国有企业的运作模式和《公司法》等经济法规,具有国际化企业管理视野,优秀的组织领导和执行能力;

  7.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情形的。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下载填写《第十二师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PDF)发送至gzw12@126.com。要求:所有报名资料统一打包压缩为一份zip格式发送。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附件其他文件名称需要注明“姓名+文件名”(如“张三+学位证书”)。

  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任职经历相关证明材料,重要任职企业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页面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工作业绩和自我评价材料(3000字左右)。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7日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实行网上资格联合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综合考评,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取消选聘资格。同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招聘人数达3:1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或无符合条件人员,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取消其应聘或聘任资格。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分为履历分析、笔试和面谈三个环节,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履历分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和实践成果等要素进行综合量化分析,满分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聘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以及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谈。面谈时邀请相关专家、企业领导人员以及相关领导干部组成面谈小组。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谈人选根据应聘人员履历分析和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5人的,参加笔试人选全部进入面谈环节。

  4.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履历分析25%、笔试25%、面谈50%的权重计分。

  (四)深入考察

  1.结合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差额(1:3)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结合每位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延伸考察方式,即组织考察或社会背景调查。实地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资料、征求廉政意见、社会背景调查、实绩分析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

  2.集体面谈。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从业及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就考察中反映的问题听取考察对象本人的说明,鉴别印证有关问题,并深入了解。

  3.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人才储备库。在面试合格且未录用人员,其总成绩前50%列入人才储备库,师党委组织部负责做好人才储备库的日常更新维护。

  (五)确定建议人选

  由师国资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聘任企业党组织意见提出建议人选,经师党委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决定任职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六)履行聘任手续

  选聘人员由董事会履行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内容一般应包括:聘用岗位、任务目标、权利义务、考核评价、薪酬待遇、聘用期限、聘用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有关条款。

  (七)备案

  聘任文件需5个工作日内报师党委组织部、师国资委备案。

  四、聘任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任管理

  市场化选聘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聘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详细制定聘任合同书、经营业绩责任书、业绩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办法,报师国资委审核后执行。聘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任期限由企业董事会确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一年一聘,聘任期满聘任关系自然解除。如需续聘,由董事会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和下一任期经营目标重新聘用。

  (二)薪酬待遇

  市场化选聘师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结构和水平,由师国资委会同企业董事会研究提出薪酬标准,研究制定目标绩效、任期激励及超额利润分享措施,对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薪酬进行动态调整。

  (三)退出机制。

  1个聘任期满,不续聘的,聘任关系自然解除。年度考核和聘期均为称职及以上的经理层,经批准,可以续聘一次。对在聘期内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企业发展需要的经理层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师党委审批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纳入师党委管理。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董事会应当予以解聘,并在作出解聘决定前报师党委同意。

  1.经董事会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不能胜任工作的;

  2.聘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3.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

  4.个人提出辞职请求的;

  5.聘期内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

  6.企业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应予解聘的情形。

  通过的师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自市场化选聘聘用协议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企业与被解除、终止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劳动合同解除。聘用人员要求离职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企业,双方按照聘用协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其他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师党委组织部、师国资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师党委组织部 0991-3713337

  师国资委 0991-3834736

  附件:《第十二师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报名登记表》

  十二师党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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