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公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11个岗位16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6.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曾作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的。
7.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9.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政策待遇
此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如下待遇:
(一)入编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待遇,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二)岗位管理。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服务保障。享受“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才服务卡”明确的有关待遇。
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主要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备案与聘用等环节进行。引进公告通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务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零距离等平台进行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24年11月5日10:00—11月11日18: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岗位表》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提前下载填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科)302室,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工作履历表;
⑥其他专业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以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重复报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现场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考核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
评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被考察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剂
在以上环节结束后,将根据引进岗位空缺情况,对自愿同意调剂且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应聘人员,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调剂。调剂的原则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并确定为拟引进人员,通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务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零距离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监督及其他要求
㈠加强监督。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㈡严肃纪律。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学历、学位、身份证、业绩材料等虚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㈢畅通信息。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㈣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0909—2311011
监督电话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09-2319275
附件:
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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