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市双阳区开展人才招引公告(25人)
为更好地满足双阳区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用人需求,有效开展双阳区“万人助万企”工作,助力“专精特新”企业上台阶,推动双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打造活力新城、建设魅力之区、铸就实力双阳”,计划走进部分城市和相关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引才对象
面向国内部分高校(详见附件1)引进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我区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三、引才岗位数量
计划引进25名,详见《2025年长春市双阳区人才招引岗位需求表》(附件2)。
四、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9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7月31日)。符合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应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二)第一学位与第二学位所在高校不一致;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工作或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五)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服务期限
聘用的人才在长春市双阳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相关待遇
(一)身份待遇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工资待遇
依据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照聘用岗位及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标准。
(三)助企服务
按照双阳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的人才及相关专业需求意愿,聘用的人才可以和企业双向选择,到企业开展为期3年的助企服务,企业给予生活补贴。
(四)安家补贴
人员到岗工作后,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安家补贴8万元、5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非双阳区户籍且在双阳区无住房的,入职5年内为其提供人才公寓。符合吉林省和长春市人才政策待遇条件的可重复获得。
(五)人才培育
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聘为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聘为八级职员、本科生聘为九级职员。达到任职资格条件,硕士研究生按期晋升为七级职员;达到任职资格条件,本科生按期逐级晋升为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达到任职资格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六级职员)或评聘为副高七级,符合调任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引进人才由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单列培养计划,跟踪考核。
七、引才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校园网站和双阳区政务网站、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根据实际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8日18:00。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填写《2025年长春市双阳区人才招引报名表》(附件3),与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同发送至邮箱ccsyzzbrcb@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在引才活动现场报名(引才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填写附件3《2025年长春市双阳区人才招引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审核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自然条件、基本专业素质。初审后,审查小组以邮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初审。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考核)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按照职位及区域位置
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考核)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根据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1. 引进博士毕业生的,可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
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 引进硕士毕业生及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可采取
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引进人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考察意见。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双阳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信息,提供的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以及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问题,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开始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组织部(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600号)
联系电话:0431-77790977
报名邮箱:ccsyzzbrcb@163.com
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shuangyang.gov.cn/dzxx/tzgg/202412/t20241202_336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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