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3.3亿元,主营业务为土地开发、工程代建、城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房地产开发销售、产业园区投资运营、国有资产运营等。集团总部设党群综合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室、战略发展部、风控法务部五个部门,下辖6家全资子公司,1家合资公司。其中:新鑫产城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园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多元化布局商业、酒店等业态的持续性发展;新鑫城市运营公司主要负责市政管护、园区供水供汽、中水回用、物业服务等业务;新鑫商业发展公司主要负责商贸物流、进出口贸易等业务;新鑫工程公司主要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基础设施代管、维修、维护等业务;新鑫资产运营公司主要负责标准化厂房等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阿拉尔市两山公司主要负责芦竹种植、加工及销售、生态修复等业务;新鼎招标公司主要负责招标代理、招标咨询服务。
因新鑫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集团公司本部
1.战略发展部:规划专员1名。
2.风控法务部:法务1名。
(二)子公司
1.新鑫产城投资公司:内勤1名,合规法务1名,销售管理员1名。
2.新鑫城市运营公司:办公室主任1名。
3.新鑫商业发展公司:副经理1名,人力资源1名,铁运市场营销员2名,报账员1名,合规风控专员1名。
4.阿拉尔市两山公司:综合业务10名。
5.新鼎招标公司:技术员2名。
6.子公司会计5名(其中新成立公司财务负责人1名)。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5.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表(详见附件1)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报名招聘高于原职级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第一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师就业”、新鑫集团微信公众号、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8日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下载并认真按照要求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将以上文件的扫描件连同报名表(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747519327@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前往新鑫集团党群综合部进行报名。报名地址: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基地1号楼3楼党群综合部。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3657577876。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确定参加招聘人选,并通知本人参加。
(四)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60%。
(五)政审、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面试占比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并通知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及录用
政审及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要求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其他说明事项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则录取面试成绩最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高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经过招聘领导小组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以空缺。
四、待遇
试用期间待遇按新鑫集团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转正后按照所对应公司的职级档级发放工资,子公司经理层人员年度薪酬根据各子公司年度经营效益确定。
五、其他事宜
1.报名招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成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
3.纪检部门严格监督,严肃纪律,对于在招聘过程中丧失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非组织活动等不正之风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鑫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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