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伊犁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7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位于“塞外江南”——伊犁,坐落于伊犁首府伊宁市,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设有18个实体教学学院,另有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3个备案筹建学院,64个本科专业,涉及10个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58个二级学科。拥有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38个,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含培育)10个;厅局级科研平台1个;伊犁州科研平台3个;校级科研平台24个;有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能够为各类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平台。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诚实守信。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原则上不超过岗位要求的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特殊人才
国家级杰出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
1.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深厚,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2.优秀团队:团队带头人达到学科带头人要求,团队成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优秀教授(其他正高级人员)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近五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标志性成果,服务于区域能力强劲,成果突出,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等。
(四)学术骨干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博士学位,近五年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五)优秀青年教师
优秀青年教师指取得博士学位者,根据其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主要指近5年取得的成果),分为四个层次,优秀青年教师第一、二层次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第三、四层次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突出的业绩,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福利。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津贴、进修学习等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用按照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具体情况,可同时依据引进层次享受以下对应待遇。
1.特殊人才
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2.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
(1)安家费180万元(免税),入职后一次性支付;
(2)享受10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享受2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3)科研启动经费面议。
3.优秀教授(其他正高级人员)
(1)安家费110万元(免税),入职后一次性支付;
(2)享受4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享受2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3)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0万元,文科25万元。
4.学术骨干
(1)安家费90万元(免税),入职后一次性支付;
(2)生活补贴:享受3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享受2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3)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40万元,文科20万元。
5.优秀青年教师
(1)安家费36-64万元(免税),入职后一次性支付,给予住房补助费32万元,分4年发放;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享受2-5万元/年的生活补贴,享受2年;
(3)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
(二)科研保障。根据学术和科研需要,提供较为完备的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为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提供支持。此外可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项目。
(三)配偶工作。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安排和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四)子女就学。安排适龄子女入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就读等,如有其他择校相关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
2.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伊犁师范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YLSFDXRCYJ@163.com。
3.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伊犁师范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伊犁师范大学,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
伊犁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伊犁师范大学官方网(https://www.ylnu.edu.cn)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年全年有效。
七、纪律与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9-8126029。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
2.联系电话:0999-8120454(张老师、沈老师)
3.邮 箱:YLSFDXRCYJ@163.com
附件:1.伊犁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岗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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