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满足第十四师昆玉市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深入推进城镇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8〕1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第十四师昆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满足上述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在职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未审结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宜列入招聘范围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岗位查询: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及电话报名方式。
4.报名地点:为了方便报考者就近报名,设立三个报名点:①综合办公室驻地(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504办公室,联系电话:0903-2566057);②执法二大队驻地(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903-6480116);③执法三大队驻地(225团机关大楼115办公室,联系电话:0903-6896220)
5.报考者应携带:①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④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1张;⑤有基层项目服务经历的或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到任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外地报考者可通过电话报名后将材料发至邮箱1006469737@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报名表与递交证明资料信息准确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通过后,排名前十名人员,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逐人通知参加面试。
排名前十名人员为:报名者基础分值60分。985、211类学校在每人60分基础上加5分;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有学位证书的在每人60分基础上加2分;政治面貌为党员的在每人60分基础上加2分;有基层项目服务经历的或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在每人60分基础上加1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2025年2月17日,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参加面试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按通知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考机会。
(四)体检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
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可以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每月工资5000元(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另外单位按标准缴纳五险。
(二)其他待遇。城市管理协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权利,具体按《第十四师昆玉市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劳动关系。城市管理协管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十四师昆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纪律要求
第十四师昆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程把关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宜,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招聘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渠道为昆玉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多彩昆玉”、“昆玉人社”,因查看其他网络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考试失误,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考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903-2566057
举报监督电话:0903-6562046
附件1.2025年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5年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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