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领导干部应自省
2010-12-28 14:18 | 华图网校 | 责编:htjy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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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原因及对策】
一、原因
1.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执行。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上岗前的公民要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照此规定,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是政府的职责。事实上,绝大部分矿工是农民,理应进行岗前培训的却没有培训。矿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在安全生产立法方面缺乏强制性规范,也是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都有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有些企业将政府部门的监督、警告当耳旁风,不予理睬。
2.经济利益诱因。
(1)过低的风险成本,巨额的利润刺激,驱使矿主不顾工人死活,冒险生产。
(2)根据《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资源开发由中央政府统筹规划、统一安排。这里就有一个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分配问题。特别是那些矿产资源丰富,但经济落后、财政严重困难的地方,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争资源的问题十分突出。
(3)煤炭需求猛增、价格不断上涨。
3.政府管理缺失。
(1)片面强调发展速度,结果造成资源浪费和破坏性开采。
(2)市场准入门槛太低。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大多经营粗放,门槛低、规模小、效益低、事故多。
(3)政府管理效能低。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有好处的事各部门都伸手,出人、出钱、出力的事都往后缩。
(4)政府腐败。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权钱交易。
二、对策:
我国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五项措施:
1、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2、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3、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4、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
总而言之,解决矿难治理的决策模式和治理结构两大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