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选拔备考之社会意识及其形式精讲
社会意识及其形式
一、社会意识的本质
社会意识是指人们的社会精神生活过程,它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有关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等观 点、理论的总和,以及表现在人们的社会感情、情绪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社会心理。历史唯心主义颠 倒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 意识,认为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性质、产生和变化。这 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意识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二、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和怍用
历史唯物主义承认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同时又认为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尽管社 会意识最终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但社会意识又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的继承性;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变化发展之间有不完全同 步性;社会意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之间有不平衡性;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不同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 用是不同的。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新的社会思想和理论一经产生,就具 有动员、组织、引导、教育和规范的作用,从而成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
三、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
社会意识是通过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科学、哲学等形式,从不同方面、以不同方 式反映社会存在,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相互联系,构成了社会意识体系,对 社会生活发生作用。
1.政治思想
政治思想是政治意识在理论上的系统表现。它是一定阶级关于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各阶 级的社会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不同国家与民族之间关系的观点的总和。
2.法律思想
法律思想是法的意识在理论上的系统表现。它是一定阶级对法、法的关系、法律制度、法律设施 等方面的观点的总和。其直接目的是确立、维护或者反对体现一定阶级利益的法制。政治思想与法 律思想具有密切的联系,一定的法律思想受一定的政治思想的制约,并体现一定的政治思想。
3.道德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和法律不同,它不是靠 国家的强制手段来施行,而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实现 的。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比法律更为广泛,但它没有法律的强制力量。所以,道德和法律在社 会生活中的作用往往是相互补充的。
4.艺术
艺术是以生动、具体、感人的形象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它是人们把握现实、从审美角度认识和评 价现实,并为现实服务的一种美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