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考申论热点:农民工养老
【考点分析】
一、概括题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农民工参保率没有逐年增加,反而出现退保率上升的情况,结合给定资料,试指出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
要求:概括准确,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不超过250字。
【参考解析】
1.农民工流动性大。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与各地缴费基数、缴费比率差异大,无法顺利实现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与接续的矛盾。
2.养老保险费率过高。缴费率是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交费率制定的,而农民工工资普遍偏低,超出了其实际承受能力。
3.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高。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只适合在本地区运营,农民工面临工地转移、返乡等情况,难以享受该地区的社会统筹的福利待遇。
4.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理念落后。农民工自身的养老保险认识不足,社会保障意识普遍较低,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缺乏对未来养老的风险意识。
二、分析题
结合材料,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分析指出农民工养老的积极作用。
要求:分析全面,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参考解析】
1.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养老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符合农民工的养老保障制度,切实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让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3.解决好农民工养老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满足农民工的利益要求,激发农民工更大的创造力和社会的归属感。
4.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
三、对策题
结合材料,用400字左右篇幅,针对农民工养老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何保障农民工养老的具体举措。
要求:条理清晰、行文流畅,措施全面、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参考解析】
第一,政府和社会要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障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创新各种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农民工养老问题。
第二,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障设施和服务。增加农村养老保障设施的投入力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协调与服务功能,招募志愿者从事农村养老服务,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宣传和引导,扩大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提升农民工的参保意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财政补贴力度,解决养老保障资金短缺问题。鼓励社会捐助,充实养老保障资金。适度降低缴费比率,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完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在异地的正常转移和接续。此外,国家应尽快推动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并轨工作,实现全国统筹。
第四,农民工要转变养老观念,打破原有的传统养老模式。
四、公文写作
当前农民工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假定你是社保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就解决农民工养老问题拟一份情况汇报提纲,供上级部门参阅。
要求:内容全面,表述准确,字数不超过400字。
【参考解析】
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的汇报提纲
各位领导:
农民工对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如今农民工养老已成为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根据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问题及原因
1.农民工参保率低,农民流动性大。
2.现行养老保险费率不合理。存在缴费率高、难以实现跨地区转移和接续等问题。
3.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不高,难以实现异地接续。
4.农民工养老保险理念落后。大多数农民仍停留于传统的养老模式,缺乏对未来养老问题的规划。
二、措施
第一,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障设施和服务。增加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功能。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宣传,提升农民工参保意识。统筹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转移接续制度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某市社保局
XX年X月X日
五、范文评析
第一代农民工养老困局亟待破解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农民工为了更好的生活来到城市。在城市和乡村游走了数十年之后,不管第一代农民工是否愿意,岁月都将他们无情地推向了返乡之路。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的边缘群体,农民工养老处于一种尴尬的境遇――城市无法为农民工养老,乡村难以承载农民工养老。
结束多年的漂泊生活,身心俱疲、力不从心的农民工回到了熟悉而陌生的乡村。不论是返乡后重操旧业,还是利用打工期间的积蓄养老,抑或是依靠子女实行家庭养老,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图景,充满了无奈与悲苦的色彩。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在传统的观念里,居家养老模式成为第一代农民工没有选择的选择。然而,伴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空巢化,子女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迅速转变为“空巢老人”,既要在家里从事农业劳动,又要承担起照顾孙辈的“隔代寄养”任务,劳力又劳心,养老又从何谈起?
从概念上看,养老应该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经济支持,即满足老人基本的物质需要;二是生活照料,即为老人提供日常的关照和护理;三是精神慰藉,即给予老人经常性的情感互动和心理关怀。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返乡农民工的“老无所依”,作为一个新出现的社会现象乃至社会问题,理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并及早去做那些该做、能做的事情。
在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民工往往成为一个孤立的节点。在城市务工期间,用工单位未必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由于经济压力和思想观念的问题,农民工也不可能去购买商业保险。没有退休工资、没有养老保障的农民工,养老问题只能依靠自己和家庭。可是,这种单一的养老模式,往往独木难支,满足不了他们基本的养老需求。
对于返乡农民工来说,“老有所乐”尚且不论,“老有所养”才是当务之急。首先,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将农民工纳入其中。其次,要借助市场力量,加快推进养老社会化,改变单一的养老模式。此外,要扩大公众参与,鼓励和动员民间组织、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参与其中。只有多方合力,农民工养老困境才有破解的希望。 (新华网:杨朝清)
【文章评析】
本文标题新颖,中心论点明确,结构清晰完整,论证充分,语言规范又通俗易懂,是申论文章的典范。
【政策精选】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
为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规定,针对农民工的劳动就业特点,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和能衔接的要求,制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农民工参保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二、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三、转移接续。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
四、待遇计发。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由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申请,社保机构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农民工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没有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经办服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批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农民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农民工可在各地社保机构查询本人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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