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出售超载“保护牌”
2013-12-31 18:41 | 华图网校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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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交通秩序、涵养马路文明,根本上还是要把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法律才是“保护牌”。企业的维权之道,不是政府的“保护”承诺,而是法律的刚性规定。有些部门敢乱检查、乱收费,同样缘于对法律敬畏的缺失。“法律牌”当是政府行政、部门履职、企业维权共同的“保护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执法人员就不必通过收取保护费来获取利益,就可能使类似的情形减少。
维护交通秩序、涵养马路文明,还需挂起举报箱。“保护牌”虽然可以预防行政乱作为,却人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取下“保护牌”,挂起举报箱,严查扰乱市场环境的行政乱作为行为,更能体现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诚心。
维护交通秩序、涵养马路文明,还要拆掉“保护伞”。尽管很多地方不再挂着这种醒目的“保护牌”了,但撤下公开的“保护牌”,暗地里却依旧可能再撑起强大的“保护伞”。当务之急,不止是摘下“保护牌”,更要依据法律,拆除暗地里的“保护伞”。
出售“保护牌”,得到的是暂时的利益,失去的却是安全和信任。对于这种行为,要从制度上切断生存的土壤,要严打严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