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放任企业排污获刑敲响警钟
2014-01-07 15:59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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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我国各种领域的执法监督中,闹不出命案就不动真格的恶习由来已久,这直接助长了包括执法者在内的一些违法犯罪者的侥幸心理,也降低了他们以身试法的成本,增添了其失职渎职或擅闯法律禁区的勇气。时下,我国处于环境污染事件多发、密发时期,其中原因很多,如有的地方官员追求政绩、唯 GDP论,对企业污染环境的纵容与包庇。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境监察官员失职渎职。而环境监察官员失职渎职,这又跟时下缺乏对执法者类似“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追究力度不够有关。
要保护好我们的环境,遏制住企业违法排放,要靠两道防线:一是法律对企业构成威慑,二是环境监管官员善尽职守。因此,在时下的环保执法中,不光要加强对污染者的责任追究力度,更应该加大对环保执法者的责任追究力度。镇江市中级法院对放任企业排污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官员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刑,至少有敲山震虎的作用。如果这样的追责越来越多,遏制企业违法排放、保护的环境的希望值就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