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居住证制度改革
2014-02-13 17:25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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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一方面,从功能定位上来说,居住证的出发点在于改变过去人口和身份的歧视,给外来人员更好的权利保障。办理居住证不设门槛、条件,也意味着是外来人员的权利,而权利是可放弃的。如果权利人不主张或不行使权利,就适用惩罚措施强制行使,这显然有违法理,也易导致权利被侵蚀。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强调对公民行为的理性引导和底线规制,动辄适用权力强制,小看了人的理性精神。过去暂住证办理效果不理想最根本的原因是,暂住证功能缺乏足够吸引力,外来人员办不办都享受不到市民同等待遇。如果居住证负载更多市民同权功能,加之办理程序更加便民,“经济人”的理性假设自然会发挥巨大作用,外来人员也自然有积极办理的热情。
[措施]
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要考虑“先立后破”的问题。换言之,针对附着在居住证上的权利与利益,政府首先应该做好物质资源与人文资源的储备。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体现:
第一,随着居住证改革,相关部门应随之进行更加细密的关联研究,探究人口结构、素质、分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并找出应对措施。
第二,对于暂时没能得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应通过信息化、专职化的管理与服务,保障法律赋予流动人口各项权利的落实。
第三,把流动人口问题纳入长远战略,通过各区县的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的均衡发展,形成新北京人的均衡分布,有效缓解相对发达区县的人口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