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公基备考:必知的行政法
2014年公务员考试公基备考:必知的行政法
华图教育 刘静
法律知识一直在江苏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中占有20分以上的比重,从历年的真题统计和总结出,主要考查民法和行政法的知识点较多,而大多数考生反映,行政法的知识是难点,尤其是在复习行政诉讼的知识点时不知从何入手,对其中的很多知识点不易理解,不易掌握。本期,华图网校老师将继续带领考生探讨行政法的内容,为各位考生提供更多的帮助。下面,就《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的行政诉讼这一知识,华图教育老师结合一些真题,给考生提供相应的备考策略。
一、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据此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行政案件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总和,是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不同点:
1.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外部监督,而行政复议属内部监督。
2.原则上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才可以审查其合理性。
【例题单选】 我国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的主要形式是( )。
A. 对行政行为的违宪审查 B. 对行政行为是否有效率进行监督
C. 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D. 对行政人员是否违纪进行监督
本题考查考生对行政诉讼的理解。本题题干问到我国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的形式,前面概念中已经给大家强调,行政诉讼是通过法院去解决行政争议问题的活动,而这点正是和本题相符合,因此,C选项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是本题的正确选项。A选项中的我国对行政行为的违宪审查,审查主体属于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无此权力,故A不符合题意,另外,对行政行为是否有效率、行政人员是否违纪进行监督也非审判机关的权力,故B、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