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司法改革,司法官的改革是关键
2014-06-19 15:26 | 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黄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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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司法本色,让司法官有权有责、权责统一,这样的制度选择本就是司法正义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司法改革首先表现为对司法官的改革。首当其冲的就是司法官的遴选。据中央司改办负责人披露,为了保证专业能力,将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乐观的预期是,该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既包括资深法官、检察官,又包括律师和学界的代表。那么“司法官遴选委员会”成员本身遴选和运作机制如何建立,“司法官遴选委员会”与地方人大的关系如何协调,无疑是下一步改革的难点所在。
而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包括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职业、检察官队伍,也备受期待。律师和法官,只是法律职业的分工不同,绝不应成为对立的双方。中国的律师队伍中,前法官不少;所缺少的,是法官队伍中还难得一见的前律师。如何扩大这种职业的交流,进一步放宽律师进入法官职业的门槛,应当大力探索。
司法要成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自身得构筑好免受不当侵犯和干扰的防线。唯其如此,才能让公众更常态化地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