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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政法干警考试法理学:第四章 法律的作用

2014-06-25 21:10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点击收藏

  第五节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在认识法律的作用时,必须注意“两点论”:对法律的作用既不能夸大,也不能忽视;既认识到法律不是无用的,又要认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既要反对“法律无用论”,又要防止“法律万能论”。

  法律并非无所不能,它也有其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二、法律自身特点产生的局限性

  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四、法律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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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政法干警考试法理学:第四章 法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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