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洋快餐“问题肉”的罪与罚
这些年食品监管体制经过几轮大的改革,由之前的工商、质监、食药监的“分段监管”,改为由食药监统一监督。食药监的监管任务成倍增长,但人员编制却没有大的增长。上海区级的食药监部门一般总共只有二三十人,难以深入一线监督执法。目前主要监管形式还是由辖下食品企业上报文件,搞“案牍监管”,其实主要就是靠企业“自律”了。
还有,一些行政监管部门,对于大型外资企业的操守过于迷信。同样是执法检查,对国企、民企和外企,态度分三六九等,想当然地把洋企业推定成“好孩子”。
加之,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实施封闭式管理,“门禁森严”。比如,福喜工厂从大门到重要车间,要经过四道门,每道门都要换鞋换衣服,这几道门就能为车间清理现场留出足够的时间。甚至就是上海东方卫视曝光福喜的当晚,上海市药监局副局长、上海食安办副主任顾振华带队进行现场执法时,居然还被公司保安挡在门外,后来通知警察协同执法,才得以进入现场。
所以,在日益高调的食品严管环境下,像福喜这样的大型工厂反而成了“水泼不进,针扎不透”的独立王国,让他们有了干坏事的空间。
另一方面,目前对食品安全违法企业的事后严惩,难以落实。这一轮政府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从之前管头管脚到“负面清单”监管,从事前行政审批、用门槛监管,转向事后的监督严惩,但目前很难实现公众期望的“罚到倾家荡产”。
一者如果单纯依靠《食品安全法》,其规定的罚款金额是“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这导致食药监部门无法开出天价行政处罚,也就难以打痛无良企业。
再者民间维权渠道不通畅。《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都规定了假一赔四、假一赔十,但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相比维权的人力、物力,这样的惩罚性赔偿还是没有吸引力的。从欧美国家治理食品安全的经验来看,强大的民间组织、集体诉讼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关键是放手民间对无良商家的集体诉讼维权,让违规者付出他们付不起的代价;这样也能减轻政府的监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