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务员时政热点:央企高管薪酬高出公务员同级二三倍
具体到中央管理央企之外的其它央企高管、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所属国企高管的薪酬制度,也将按照《方案》中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尽快推进改革。
兼职不能兼薪
据文宗瑜说,现在不少央企高管都是身兼数职,比如国资委分管的央企一级公司,底下有很多二、三级的子公司,其中大多是实行了股份制改造的。有的央企高管借机以各种身份,在这些下属企业兼职领薪,而国资委等方面对这类现象一直缺乏监管。
以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现在该公司董事彭碧宏兼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任保利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刘平兼任北京保利董事长、包头保利董事长、河北保利董事长;副总经理陈冬桔兼任上海保利董事长、浙江保利董事长;董事长宋广菊兼任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保利地产[-0.87% 资金 研报]的这几位高管,每年都能从兼职企业领取大量分红。
兼职之外,有的央企高管还拥有大量央企上市公司的股票,这也是形成央企高管巨额隐性薪酬的一部分。像保利地产董事长宋广菊就持有保利地产1419万股,中集集团[1.20% 资金 研报]总裁麦伯良去年获得高达870万年薪的同时,还持有中集集团股票49.4万股。
文宗瑜告诉经济观察报,事实上,为了禁止央企、国企高管兼职领薪,早在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未经批准,国企高管不得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即便是经批准兼职的,也不得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2011年10月,国资委又进一步制定《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明确央企高管兼职应当执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央企高管不得在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兼职;经批准可以兼职的,也不得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但两项政策规定,都未能遏制住央企、国企高管兼职领薪的乱象。
前述人社部专家表示,即将颁布的《方案》再次重申了禁止央企高管兼职兼薪的规定;即便是经过批准可以兼职,也是兼职不得兼薪,薪水最终只能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