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聚焦:立法体现人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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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 甲午战争,中国战败。抗日战争,中国胜利。伟大的抗战精神,是中国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永远是激励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动力。
立法体现人民意愿
2014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立法形式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
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意在向世界表明中国人民牢记历史、捍卫和平的坚定信心和决心。7月7日和9月3日,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举行的纪念活动。许多外国媒体从中国反击日本右翼势力否认侵略历史的角度对中国的做法加以肯定,当然,日本一些媒体对中国的做法表示怀疑。日本政府新闻发言人认为战争结束近70年后,对中国确立两个纪念日表示不理解。中国政府确定和设立两个抗战纪念日并举办重要的纪念活动,阐述了中国政府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客观评价和维护历史正义的公正态度。
一是将重要的抗战纪念日给予准确的历史定位,符合历史事实。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两个纪念日确定下来,使中国民众从国家法律的层面理解了两个抗战纪念日的重要性。另外,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正式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在新中国历史上是首次,在法理层面上更加明确、权威和制度化。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抗战胜利后的国民政府明确将9月3日确定为国定纪念日。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政务院将8月15日确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又更改为9月3日;1999年国务院又明确了1951年的规定。不管是政务院还是国务院的行政命令,仅是行政立法,而此次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正式立法的形式,使得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更为法制化。关于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纪念日设立为国家公祭日,在中国历史上是首创,其历史和现实意义十分重要。
二是国家、社会和公民互动的结果,继而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中国政府对抗战历史十分重视,在重要的历史节点都要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国家举办的纪念活动,并且一直呼吁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全社会缅怀在十四年抗战中为国牺牲的无数先烈,哀悼被侵华日军惨遭杀害的无辜同胞。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人对历史已经淡忘、漠视甚至背叛。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只有从历史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才能面向未来。因此,全国人大的两项重要决定是国之所行,民心所盼。
三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抗日战争时期是爱国主义集中大爆发的时代。抗日战争的胜利实际上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伟大胜利。在当时,无论集体还是个人,无论政党还是社会团体,无论军人还是普通民众,均将“抗战”作为己任,“抗日救国”“不当亡国奴”,是所有爱国者捍卫民族尊严的抗战口号。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必须得到继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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