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辅导:取消职务消费
[措施]
第一,要具体界定国企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一方面,设定明确项目是一个办法,如此溢出这些项目的消费,将会无所遁形,不能再含含糊糊报销了事;另一方面,确定标准额度。比如,根据级别与业务量,划定相应的额度,不得随意逾越。而较之项目,标准额度可能更具有刚性意义,也便于操作执行。
第二,明确监督程序与监督主体。为确保取消职务消费落到实处,避免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形,还应该明确监督程序与监督主体。以往的依靠内部审核、监督的做法,可以继续使用。但与此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而外部监督的关键则在于公开信息,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并不涉及个人隐私,完全可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要细化监督程序,要做到严格事前审核、过程审核、结果审核;此外要接受外部第三方机构的严格审计。国企负责人离任时,还要搞离任审核。可以说细化监督程序是保障国有财产、公共利益不被随意侵害的必由之路。
第四,取消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关键就要抓好落实。一是抓好《意见》的宣传教育,让国企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意见》的精神实质,积极主动参与到落实《意见》的行动中,做执行《意见》的主人;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费用的检查和审计,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和违规报账之人,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要严格执行企业法人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相统一”,对取消“职务消费”不力和设置障碍者,对违规违纪者,除要严肃查处当事人以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惟如此,取消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才能见实效,也才能有效遏制职务消费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