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时政热点:华图网校一周精选(11月9日-13日)
>>检察官说法
看好卖家执照勿轻信低价货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对于评价和销量不可盲目相信,应选择有资质、有销售授权和营业执照的店铺进行购买,对于销售价格明显低于专柜价格的产品,应该保持谨慎。
检察官说,万一购买到假货,应保管好快递单和聊天记录等,及时投诉、报警。此外,还建议电商对卖家的身份、进货渠道等进行核实,以提前把关,防止消费者被骗。
网购诈骗案因何而起?
分析犯罪手段成本低且易模仿
对于网络购物诈骗犯罪的发案原因,检察官认为:
一是犯罪手段成本低,收益大,易模仿,传播速度极快。如在一起合同诈骗案中,黄某称其欲在网上购买一部手机,报价比市场价低,但需先支付500元的定金,他按照对方的指示交付定金后,对方并未发货。发现自己被骗后,黄某便开始模仿该方法诈骗他人。
二是犯罪手段隐蔽,被害人防不胜防。有的是购买真实的公司注册信息及证件,开设公司账户,营造较为真实的交易环境,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有的是虚拟第三方交易账户,或利用钓鱼网站;有的则购买400免费电话号码提高个人信用度,实则与个人不记名的手机号码绑定,从而降低被害人警觉性,赢得被害人信任。
三是网络空间的匿名制、虚拟性,增加了侦查难度,使行为人心存侥幸。检察官认为,这也是网络犯罪的共同特点,行为人可以完全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且该行为难以被发现、识别、侦破,再加上电子证据容易被转移和毁灭,固定证据问题也成为办案的一大难题,行为人即利用该特点,心存侥幸。
四是公众网络购物安全意识淡薄,辨别真伪信息的能力较差。
提示
“双11购物狂欢节”即将到来,结合网购中发生的诈骗案例,一线办案检察官进行总结后,作出八项提示:
第一招:购买前要留意商家信誉,选择合法的网站和商家,正规网站都应标注网上销售的经营许可证号,网站应当有备案号和ICP证书号(即ICP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的网站经营许可证,没有就属于非法经营)。
第二招:不要被低价商品迷惑。以超低的折扣买东西,心里应该有所准备。
第三招:小心商家的文字游戏。遇到模棱两可的介绍时,一定要向卖家询问清楚。
第四招:网上购物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或交易平台提供的带有第三方保障功能的支付方式。
第五招:邮费太高要小心。因为地域的关系,商品运费有可能与网上所标价格不同,所以购买之前要跟卖家事先做好沟通,以防卖家收取畸高运费,从中赚钱。
第六招:保存原始证据。对于价格比较高的大宗货品,应要求卖家开具发票,并保存和卖家之间的往来邮件、聊天记录,以为日后维权留下证据。
第七招:充分利用搜索引擎。购物网站以及通用搜索引擎上都有大量对商家、产品的评论,搜索这些已购买用户的评价,有助于形成准确的判断。
第八招:如果发现卖家以次充好,欺骗用户,应积极向购物网站申诉。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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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调包计”店家也需谨慎
齐某先后在某网络商城订购苹果手机,后趁配送员不备采用调包方式,将两部苹果手机窃为己有。近日,丰台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齐某提起公诉。
据检察官介绍,2015年初,齐某从某网站上购买了两台假的苹果手机。随后,他又从某网络商城上以4900余元的价格订购了一部金色的苹果手机,选择货到付款,交货地点是其暂住酒店。
次日中午,网络商城配送员将手机送达。齐某将一张没有钱的银行卡交给配送员刷卡,并提出要验货。配送员将手机给了齐某,站在门外用无线POS机刷卡。
齐某拿着真手机进了房间并将房门关上,将快递的包装打开,把里面的真手机和自己事先准备的假手机进行了调换。这时,配送员在门外说卡里余额不足。齐某就拿着已经调包的快递包装盒开门,并谎称钱还没有到账,让配送员明天再来,便将装着假手机的快递包装盒交给配送员。
配送员随后离开。得逞的齐某马上退房离开酒店,将手机卖掉。之后,齐某又在其他酒店办理入住,用同样的手段骗取了一部苹果手机。后该网络商城配送员发现手机有问题,与齐某联系,齐某拒不承认自己调包。
配送员拨打110后,民警将齐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