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备考:专岗专训-中央行政机关概述
2016年国家公务员面试首批面试名单已经发布,而且外交部也发布了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可以说国考面试迫在眉睫。然还是那句老话知己知彼方能战不殆,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中央行政机关概述。
中央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它的法律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重要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代表国家处理外交、国防事务,领导全国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和全国性行政工作。
国务院主要职权:
1、根据宪法与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与命令。
2、规定各部、要的职能,统一领导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
3、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4、规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批准省、自治区位辖市的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市的建置与区域划分。
5、审查行政机关的编制,依法任免、培训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6、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外交、国防、教育、科学、 民政、公安等各项事务。
7、改变或撤消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命令、决议与决定。
国务院组成部委: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办公厅设国务院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2)国务院组成部门,即各部、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组成部门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可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内部,按业务分工设立职能机构,通常设置厅、司(局)。厅是“办公厅”,是协助部门领导工作并综合协调部内事务的机构。分管各项业务的机构称“司”,也有极少数内设机构因业务具有相对独立的对外职能或历史原因而称为“局”。组成部门的内设司(局)的数量多少根据需要确定,司局以下设立处(室)。
国务院组成部门(25个):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3)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事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在其业务范围内,可对外发布指示、规章。大多数国务院直属机构都冠以“国家”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4个机构除外)。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设置与撤销由国务院决定,其负责人由国务院任免。其中,称为“总局”的,一般为正部级机构,其它为副部级机构。有些机构实行中央垂直管理,如国家税务、海关、国家商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