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时政热点:北京市人社局称在京职工索劳动报酬可一裁终局
24日,北京市人社局宣布,在京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可以“一裁终局”了。通过提高企业上诉的条件,有望使职工降低维权成本,从而能够快速维权,尽快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和补偿,避免经年累月的诉讼过程。据人社部门透露,今年本市将力争在全部裁决的劳动仲裁案件中,至少有三成能够实现“一裁终局”。
选调生时政热点:北京市人社局称在京职工索劳动报酬可一裁终局
防止个别单位恶意拖延时间
据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在人社部门进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后,双方还可以在法院再进行一审和二审。
人社部门解释,鉴于实践中许多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直接影响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因此设立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制度,可以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周期,使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的简单、小标的额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个别用人单位恶意拖延时间。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是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进行改革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金额不超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终局裁决工作的有关通知,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金额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以及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的结果满意,劳动争议案件就能在仲裁阶段得到解决,不用再进行诉讼,有效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仲裁效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三成案件将“一裁终局”
人社部门透露,去年本市劳动仲裁案件数量超过7.1万件,位居全国前三。其中朝阳区和海淀区劳动仲裁案件数量都超过了1万件。在本市劳动仲裁的裁决案件中,六成多都涉及报酬问题,还有两成涉及经济补偿问题,与职工的个人经济利益关联较多。今年本市将力争在全部裁决的劳动仲裁案件中,至少有三成能够实现“一裁终局”。这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尽快解决劳动争议,减少法律程序,尽快恢复劳动者被侵犯的利益将大有益处。
□焦点关注
1终局裁决适用于哪些?
劳动报酬等不“超标”即可
本市人社部门明确,终局裁决适用范围包括两大类。第一大类是指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二大类则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也实行“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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